发布日期:2021-04-30 17:32:17 浏览次数: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那么分公司的纳税资格该怎么界定呢?跟着畅捷通好会计的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分公司纳税资格界定依据:
第一、分公司是否开设结算账户;主要是用以核算和监督本会计主体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结算情况的账户。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
第二、分公司是否有自己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还要看分公司是否符合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条件。
第三、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核算的,若是独立核算的话,所得税一般都是由总公司统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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