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1 17:52:34 浏览次数:
财务小李前几天犯了一个比较严重的工作失误,就是不小心遗失了上一个月已经报废的发票,他就很着急的过来问畅捷通好会计的小编,这时该如何解决这一棘手问题?对此,小编查阅了相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下吧!
已经报废的发票遗失了,不要紧,因为作废的发票没有实际的用处了,并不需要挂失处理了。
但是如果是还没报销的发票,还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丢失就需要做下面相应的处理方法。
本月的发票遗失,需要开票方作废处理,然后在重新开票。
如果是跨月的发票遗失了,则不能直接作废,就需要开具红字专票冲回后,然后再重新开具发票。
如果是增值税专票遗失了的话,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然后到办税大厅领取并且填写《发票挂失表》,并且需要登报申明专票作废。
关于发票作废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用票企业或者个人在开具发票后,如果发生退货的情况,可以收回原发票,并且将其作废;
2.开票人员在开具发票时,发生填错的情况,就需要重新开具发票。此时可以在原发票上标明“作废”的字样;
3.发生销售折让的,可以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
上面就是关于当企业已经报废的发票遗失之后该如何处理的相关解答,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可以关注畅捷通好会计!